山东东平白佛山景区因经营权引发纠纷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姜永腾)近日,本报接到举报反映称,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白佛山旅游景区因经营权产生纠纷,引发经营管理主体不明、消费者权益无从保障等风险。
白佛山景区实拍
企业投资项目被强行接管
作为举报方,海南普世南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南山公司”)、山东白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白佛山公司”)的王总经理向记者介绍相关情况时称,“2013年南山公司与东平县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共同开发白佛山景区,双方分别于2013年6月19日、10月23日签订了《东平白佛山主题公园项目合作协议书》和《项目合作补充协议书》,根据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南山公司按评估价出资1.2亿收购政府原景区资产,并负责筹措资金进行大规模改扩建,项目建成后给予企业45年的自主经营管理期,经营管理期满景区无偿移交给政府所有。”
该负责人表示,项目签约后,南山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在东平县成立项目开发公司(白佛山公司),公司用五年时间,累计投资10亿元,项目一期于2018年5月建成开园,开园建成后由该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开始试营业直至2023年4月份。“但此后,东平县政府违反之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在未与企业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决定宣布景区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后,又以人流增加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将景区交由县政府管理。企业拒绝后,当地政府指示县文旅集团强行进入景区全面接管,同时劝退员工,赶走企业管理人员,直接强制接管了景区管理权,2023年6月,东平县政府又以企业撤走管理人员为由,单方解除白佛山主题公园项目系列合作协议,对于南山公司投入的巨额资金也不按照约定回购。”该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2018年5月景区开园后,东平县政府曾与南山公司协商回购南山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白佛山景区所形成的资产,虽然达成了回购景区资产的意向,但是因县政府无力按照评估价支付回购价款,并未能实际履行,也没有给予补偿,导致南山公司巨额财产权被剥夺,由此给南山公司造成重大的财产损失。鉴于上述问题关联地方政府,南山公司在实际维权中遇到重重障碍,因此选择向媒体举报求助。
经记者了解,山东白佛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海南普世南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文旅集团”)成立于2019年,是经东平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县属国有企业。
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网2018年5月23日发布内容显示,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东平县白佛山文化产业园盛大开园,白佛山文化产业园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核心区6平方公里,由海南普世南山集团投资50亿元兴建。
白佛山景区项目尚在运营
关于白佛山景区项目一事,记者于2024年8月8日来到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了解相关情况。在白佛山旅游风景区记者看到,广场标牌上显示:白佛山景区位于山东省东平县境内,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面积10平方公里,景区内有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齐鲁隋代第一大佛”高6.7米,建有大佛殿、天趣园、真趣园、三教寺、白云洞、黑云洞等几十处景点及缘起楼等综合服务场所。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景区尚在营业,期间有部分游客在排队购票,发票印有山东东平湖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在景区游客中心的墙上挂着东平湖文化旅游发展(山东)集团有限公司平安驿站的标识牌,在景区办公区记者看到一个公告牌,落款单位是东平湖文旅集团。据景区工作人员称,景区以前是南山集团的,2023年以后变成了县里文旅集团的,现在景区客流量较大。
根据该景区对外宣传的游玩项目可见,景区内有“山地滑车”“魔毯”“水滑道”“索道”“漂流”等多个项目,且均需要专业工作人员规范作业并对游客实施全程保护。
当地相关部门:正在行政诉讼中
如今的白佛山景区和文旅集团是什么关系?又是谁在负责经营管理?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来到了文旅集团,当询问白佛山景区现在是谁在负责经营管理的问题时,该县文旅集团毕副总经理称,这个景区涉及诉讼有纠纷,不方便接受采访。
8月9日,记者来到东平县人民政府,当说明来意后,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无权接受采访,具体的事情由宣传部对接。
关于白佛山景区经营管理权的问题,宣传部工作人员称“这个在行政诉讼中,管理权和经营权都在行政诉讼的内容里面,都是原告的诉求”。当记者询问谁是原告,谁诉讼谁的问题时,工作人员称:“南山集团诉讼县委、县政府。”当记者询问目前哪个部门负责景区经营管理工作时,工作人员表示:“这个情况不了解,经营权也是在诉讼当中,所以说到底是谁在运营,谁该运营这些都是要听法律判决的,结果等待法院判决吧。”
针对此事进展,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记者后记:
就在不久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健全完善科学保护利用、旅游产品供给、大众旅游消费、现代旅游治理、旅游开放合作、旅游综合保障等现代旅游业的六大体系和工作内容,加快建设旅游强省。
近年来,山东省也在持续推动实施“景区焕新行动”,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品质化提升,将景区打造为展示“好客山东”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
如今,旅游消费已经成为消费者热衷的消费形式,旅游景区的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关乎消费者切身权益,愈加受到消费者关注和重视。旅游景区是展示地方形象的重要窗口,若经营主体不明、纠纷不断,无疑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地方文旅产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如景区内消费者遇到突发问题,却没有明确责任主体,那么相关问题的处理响应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均可能受到影响。
为了改善旅游消费环境、提振旅游消费信心,保障消费者切身权益,以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地方旅游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应尽职履责,尽快妥善解决此类经营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