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苏铁保护有法可依

本报讯 近日,《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我省市州层面制定的首部自然保护区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四川攀枝花苏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唯一以苏铁类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区域内有天然攀枝花苏铁38.5万株、各种植物248种、动物193种,是天然的物种基因库。《条例》力图通过小切口立法,从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等方面精准发力,增强对攀枝花苏铁资源的保护,维持和恢复攀枝花苏铁野生种群数量,规范自然保护区以及周边人为活动,推动攀枝花苏铁资源的合理利用。

《条例》共27条,明确了立法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村民委员会职责;设定了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社会捐赠、表彰奖励等机制;强调对自然保护区实行分区管控,对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砍伐、烧荒、采石、挖沙等活动,违规采集攀枝花苏铁、云南梧桐等事项作出禁止性规定;细化了生态系统修复、完善资源档案和苏铁资源依法合规利用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