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策性粮食购销领域监督,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日前,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细则》自2024年9月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细则》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举报人可通过12325等热线电话、政府网站、信函以及其他渠道,向山西省县级(含县级)以上粮食和储备部门举报,反映从事政策性粮食购销经营活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同时,《细则》对举报奖励条件和标准进行规定,按照不同标准,最低奖励1500元,最高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