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口警方查处多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通过互联网发布、传播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尊严等人格权益,实质是语言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明显,传播范围更大,传播速度更快。

为深入开展“净网2024”专项行动和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连日来,重庆市城口县公安局查处了多起利用互联网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依法对实施网络诽谤、侮辱等违法行为的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

群聊辱骂他人 扰乱公序不可取

今年9月,城口县网民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公然在群聊中辱骂他人。被其辱骂的孔某得知后,便将徐某、庹某、任某、李某拉进该群,5人在群中使用侮辱性词汇进行了长达60分钟的辱骂,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对网络公共环境造成了恶劣影响。

数日后,经县局民警核实,成功抓获违法嫌疑人孔某、徐某、庹某、任某、李某5人,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庹某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给予徐某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给予孔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给予李某罚款300元的处罚、给予任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月,在高燕镇来凤村,村民刘某作为代表参加环境整治相关会议时,因听到有人谣传“村干部是召集不爱干净的人去参会”,而在该村服务工作群聊中通过发送语音的方式,公然对该村干部彭某进行辱骂。事后,刘某被县局民警抓获,并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捏造虚假内容 博人眼球被查处

除了在网上发布侮辱他人言论,在社交平台发布未经核实擅自编造的不实信息同样会破坏网络生态秩序和网络安全环境。

日前,城口县网民邓某在工地休息时,无意间刷到一条与飞机场相关的视频。为博取他人眼球,邓某使用该飞机场视频并配文“城口坪坝机场”等字样,发布到了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视频后,邓某在明知其发布的内容为虚假信息的情况下,仍在评论区回复不知情网友“我发布的内容是真实的”。

截至县局民警查获邓某的违法行为时,该虚假内容的播放量已达到6.1万次,更引得不少网友在评论区内回复。经民警核实其身份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邓某罚款100元的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诽谤他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城口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大网民应保持理性思考,增强辨别能力,不随意跟风,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得擅自发布,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城口县公安局供稿

编辑:岑欣颖责编:张小驹 审核: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