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高新区发布“人才八条”

本报讯 6月12日,记者从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获悉,《乐山高新区人才政策八条》(以下简称“人才八条”)已于日前印发。乐山高新区将安排1000万元经费设立人才支持专项资金,对于柔性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年的薪资资助。

助力乡村振兴方面,乐山高新区推出“入乡创业奖励”,对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本地“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首次在乡村创业,并开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强村公司等的个人和团队,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同时,乐山高新区还推出“高新英才”奖励机制,设“企业精英”“科技精英”“行业精英”“产业工匠”四大组别进行评选,对获评“高新英才”的,给予5万元/人的一次性奖励。

引才更要留才。获得不同等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在乐山高新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享受不同额度的一次性职务留才补贴。

本栏撰稿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艺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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