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老年人的手机卡疑似帮助拨打诈骗电话,“内鬼”被抓!
7月22日
临泉县公安局办案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
有多名老年人的手机卡
疑似帮助拨打诈骗电话
而这些手机卡的开办地点
均来自同一家营业网点
这一线索立刻引起
民警的高度警觉
民警随即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
2023年9月至今
该营业网点负责人杨某某
利用工作便利
以赠送新老客户福利
免费领取食用油、水壶等礼品为由
吸引老年人到营业点
套取老年人身份信息及人像照片
用来实名注册手机卡
转售给犯罪分子
![](https://img.shuduke.com/static_img/dfzx/ecms/image/20240728/redzgmhh_al20.webp)
目前
杨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出租、出借、出售
手机卡、银行卡等行为
极有可能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便利
轻则违法 重则犯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遇到需要使用身份信息的情况,需格外谨慎,谨防身份信息泄露,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转自 | 临泉警方
来源:安徽警方